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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大气办呼吁有关行业 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6月1日,德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致全市汽车维修行业、餐饮行业、服装干洗行业和机动车业主的一封信,呼吁广大业主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打好蓝天保卫战贡献力量,并公布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受到的处罚。

   信中指出,随着污染治理的深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难度越来越大,全民参与减排、凝聚治污合力的要求更加迫切。下一步,我市将严格规范餐饮油烟、汽车维修、服装干洗等生活服务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

   信中要求,从事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要求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全面禁止露天喷涂。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含排放油烟的食品加工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内部食堂)应当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使油烟达标排放。服装干洗行业必须使用全封闭式干洗机。机动车尾气检测应合格。